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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而停職時間能否用於計算年假的工作時間?

第十二郡讀者陳夢喬問:“在2021年初,我們因公司遇上新冠肺炎疫情所致的困難,而須停職近1個月。請問,這段停職時間是否被視為用於計算年假的工作時間?”
因疫情而停職時間能否用於計算年假的工作時間?
市勞動聯團法律諮詢中心主任陳文潮回答:按現行的勞動法律規定,勞工因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而須停職一事不是由勞工的錯誤所致。另外, 2020年第145號《議定》第65條規定,被視為用於計算勞工年假日數的工作時間的時間包括不是由勞工的錯誤所致的停職、離職時間。據上述規定,勞工因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而須停職的時間被視為用於計算年假天數的實際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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